办公电话:0710-35295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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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: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环城南路37号
1、按照《会计法》和有关财经的法规、政策和制度的规定,负责学校会计核算,实行会计监督。
2、负责学校日常财务活动的管理,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,对违反国家规定或有误差的,拒绝办理报销手续,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,控制财务收支;
3、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,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、银行存款日记账等,现金必须做到日清月结,建立现金和各种银行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,经常检查货币资金收支和管理情况。负责与银行的各项支付、结算和对账工作,银行存款的账面金额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。
4、按照会计制度,及时报送会计报表,认真审查对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,保证数字准确,真实可靠。
5、按《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做好学校会计档案归档等工作,保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和资料的完整性。
6、负责按有关规定,建立财产的审查制度,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财产清查工作。
7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